来源:爱游戏唯一官方平台 发布时间:2023-11-21 23:54:27 人气:1
今年以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明显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铁拳”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3年6月28日,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牛某(公民身份号码:622103********0024)无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9日,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对不予起诉的牛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对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减肥咖啡”、“压片糖果”均含有的检验结果认可并无异议。当事人在无照的情况下,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压片糖果”和“减肥咖啡”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是被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药品,也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事人销售的食品中添加了,服用后可能会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查处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震慑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防线
2023年5月30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金塔县民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4月18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金塔县民兴商贸有限公司检查时,对该公司销售的某品牌的磷酸二铵(优等品)进行了执法抽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显示:该批产品所检指标中总养分(N+P₂O₅)的质量分数,总氮(以N计)、有效磷(以P₂O₅计)、水分(H₂O)的质量分数不符合GB/T10205-2009标准(优等品)及标签明示要求。经初步调查,该批产品由云南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涉案产品59吨,货值金额超过23万元,金塔县民兴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3年6月19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酒泉恒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19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酒泉恒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BGHY-2022-0069、BGHY-2022-0070、BGHY-2022-0071、BGHY-2022-0072、BGHY-2022-0073、BGHY-2022-0074、BGHY-2022-0081、BGHY-2022-0082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复核人员、实验人员和时间均未填写,NYL-200D型压力试验机中自动生成的原始实验数据没有留存。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测试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2月21日,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酒泉戈壁农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有机”字样销售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3日,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督管理处《案件线索移送函》,函件显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泉戈壁农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抖音商场销售的“有机人参果”进行有机产品风险监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且人参果《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经查实,酒泉戈壁农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人参果有机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且未重新获得认证时,依然使用“有机”字样销售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月4日,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某良(公民身份号码:410422********4879)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96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9日,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对李某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低价购进纪梵希散粉、迪奥气垫、香奈儿口红、香奈儿香水、雅诗兰黛睫毛膏、 MAC 口红等化妆品,在玉门市进行兜售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审计认定,当事人销售金额为1110元;经委托相关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机构鉴定,查获的化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6月19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宁夏伟建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6日和5月5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宁夏伟建电梯有限公司负责维保的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酒泉富康分公司的两部自动人行道和鑫旺苑小区的电梯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负责维保的超市自动人行道和小区的电梯存在螺丝缺失、护板松动、井道照明灯故障等安全风险隐患,经调查确认,宁夏伟建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的产品案2023年4月17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酒泉市宝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酒银路加油站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640.50元,罚款77395元的行政处罚。
酒泉市宝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酒银路加油站销售的92号车用汽油、0号车用柴油,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92号车用汽油氧含量、甲醇含量,0号车用柴油冷滤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确认,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4月18日,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金塔县诚信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金塔县诚信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销售双黄连口服液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线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该店销售的双黄连口服液(20毫升*10支)标价19.8元/盒,实际结算价22.5元/盒,当事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8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肃州区鑫旺家电商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28元,罚款1477.5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肃州区鑫旺家电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商行发现“美迪火霸王”家用燃气灶具1台、“风火轮”家用燃气灶具1台、“好太太”家用燃气灶具1台、“华丽爱妻”家用燃气灶具1台,上述4台家用燃气灶具均未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设施,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具》(GB 16140-2020)中5.3.1.9“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设施”的要求。经调查确认,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